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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在扬州市宝应县残疾人联合会管辖的宝应县小天使幼儿园门诊部工作。近日,她向现代快报“快快帮”栏目反映,作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她接到通知,要尽快办理退休手续,理由是已经“年满50周岁”。杨女士指出,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岗位的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联系了宝应县小天使幼儿园门诊部。负责人承认,由于未能及时理解上级的文件精神,出现了管理失误,并承诺将依据法律规定为杨女士恢复岗位待遇,按55周岁标准办理退休。
杨女士在门诊部担任肢体康复科长,负责康复技术工作。她告诉记者,自己自2008年5月入职以来一直在从事相关工作,拥有中级技术职称,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明确指出她为技术岗位。通过她提供的工资条,记者发现杨女士的工资中含有技术职称津贴和职务岗位津贴,曾收到过正式的任职文件,证明她属于专业技术岗位。
杨女士指出,今年7月,单位统一要求全体编外女员工按照工勤岗位处理,要求她按50周岁年龄规定办理退休,而她被错误地认定为工勤岗位。她表示,自己有多项证据证明应当按技术岗标准退休,并咨询人社部门确认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应为55岁。与单位多次沟通未果后,杨女士还收到了退休办理的通知函和劳动关系终止的告知书,单位要求她在9月30日前完成退休审批的相关手续。
无奈之下,杨女士选择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了解到,当地法院已经开庭,但尚未作出判决。
对此事件,记者采访了宝应县小天使幼儿园门诊部主任王蕾及园长陈维刚。陈维刚表示,之所以出现问题,是因为对杨女士的岗位性质没有及时确认,导致无法判断其属于工勤岗还是技术岗,依照以往惯例在50周岁时处理退休。针对杨女士所提供的证据,陈维刚承认,这是管理上的失误,造成了对她退休年龄的错误判断。王蕾也表示,杨女士在单位中是唯一拥有双职称的员工。
最后,陈维刚和王蕾均表示,接下来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杨女士的情况进行全面确认,并与杨女士协商,依法依规恢复并完善相关手续,确保按55周岁标准办理退休。同时,他们也将全面检讨内部的人事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记者查阅相关政策发现,江苏省自2025年2月1日起,规定女工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时,若50周岁或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且45周岁后在该岗位工作,退休年龄应按55周岁执行。律师指出,用人单位在确定职工的退休年龄时,应以劳动合同约定、岗位文件、工资构成等客观证据为依据,不能以“惯例”或“历史遗留问题”为理由,单方面降低法定标准。若职工对单位决定不满,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权。